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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主题党日管理规定

时间:[2018-12-24]  来源: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组织形式

第二条  固定党日时间。每个党支部每月至少确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逢“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须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第三条  明确活动方式。主题党日可采取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方法。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拓展参加党日活动的人员范围,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参加。不同党支部也可以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第四条  确定党日主题。党日活动要突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体现庄重感,围绕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设计党日主题,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三章 主要内容

第五条  学习教育主题内容。通过组织党员开展学党史、讲党课、政治理论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遗址、观看电教片、向先进人物学习等活动,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条  民主议事主题内容。围绕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事项安排以及换届等重大问题,特别是围绕党的建设、基层党组织“五创五强”工程、党员教育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以民主议事为主题的党员活动,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建议,接受党员监督,促进民主管理。

第七条  联系服务群众主题内容。组织党员深入基层、社会,开展联系宣传、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爱心捐助、关爱弱势群体等活动,解决群众所需所盼,引导党员开展社会活动,通过志愿服务活动,树立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第八条  其它灵活多样的主题内容。以“五四”、“七一”、“十一”“校庆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主题歌咏大会、演讲比赛等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激发党员的爱党、爱国的热情。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九条  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主题党日制度是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各党总支(分党委)、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党总支(分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第十条  注重提高质量。各党支部要建立主题党日制度,提前研究谋划,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总结,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吸引力和生命力,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确保主题党日活动有质量有高度。

第十一条  强化指导检查。各党总支(分党委)要加强对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指导督查,要把主题党日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党委要把党总支(分党委)执行主题党日制度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体系,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情况,对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视情节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第五章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7年6月30日印发的《党支部主题党日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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