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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

时间:[2018-12-24]  来源: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断提高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会一课”基本含义

“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次数。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本党支部的重大问题;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其他涉及需要党员审议、表决、监督或要向党员通报的事项等。

3.有关要求。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党支部委员主持)。会前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时也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以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两种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会议内容应由组织委员做好记录。

三、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次数。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讨论、决定本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讨论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议题;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研究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制定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的监督措施等;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认定不合格党员;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3.有关要求。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到会委员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会前党支部书记要收集、整理并确定支部委员会议题;党支部委员也可就某议题向党支部书记提请召开支部委员会;要提前将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可以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应到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作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再另行决议。如长时间意见不一致或特殊情况急需决议时,党支部书记应将讨论和表决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请求上级党组织予以裁决。支部委员会允许党支部委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应由组织委员做好记录。

四、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次数。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

2.主要内容。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两学一做”要求开展党内学习教育;传达支部委员会决议,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检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有关党内事务,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等;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和评选优秀党员等情况,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意见;按照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其他需要党小组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3.有关要求。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会前要和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的内容,并提前一天通知本党小组每位党员。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长一般由党龄较长、党性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同志担任。会议应由党小组长做好记录。

五、党课制度

1.党课次数。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应组织党员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相对集中开展党课教育。

2.主要内容。党课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其主要内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内容;当代前沿科学文化知识和国内外时事政策;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联系党员实际或中心工作,需要加强学习的有关知识。

3.有关要求。党课由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课由组织委员负责制定计划,党支部书记审定后组织实施。宣传委员负责联系授课人员,准备授课内容。一般情况下,党课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依次安排。党课可由党支部委员轮流讲授,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人物或有特长的党员进行授课。会议应由组织委员做好记录。

六、组织领导

1.党总支(分党委)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并纳入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指导,每年制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总体部署,指导督促所属党支部制定具体安排,并建立管理台帐、抓好督查落实。

2.党支部全面负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作为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自觉、积极地组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记录人员要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做到记录完整规范,必要时应形成会议纪要。“三会一课”的有关资料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年终装订成卷,归入档案,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组织委员如有调整,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

3.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所在党支部安排,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落实党支部决议,带头遵守请销假制度和签到制度,为其他党员干部作出示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要据实登记、及时上报,并作为个人述职述廉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党员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视其错误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作劝退、除名处理。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7年6月30日印发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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