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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双语教师网络联盟章程

时间:[2013-03-20]  来源:

中国汉英双语教师网络联盟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导,秉持“服务基础教育,改革教师教育,开展国际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的宗旨,坚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多样合作、资源共享”的原则,通过大学与国际(双语)学校之间的多样合作,建立理论实践互动、供求平衡的一体化双语教师教育共同体,培养培训专业化、国际化双语教师,形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国际课程双语教师教育品牌,服务双语教育和国际教育的改革、创新与发展。

一、联盟宗旨

联盟以“合作”为核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发展”为根本。有效构建长春师范学院双语教育研究院与国际(双语)学校之间的多样合作关系,充分发挥长春师范双语教育研究院在双语教师教育领域的基础性、关键性、全局性、辐射性和引领性地位与作用,以及各国际(双语)学校的教师教育功能与优势,为各国际(双语)学校量身定制精英化、个性化、订单式、定向型、创新性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服务于各国际(双语)学校的人力资源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需求,最终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

二、联盟职责

(一)培养培训专业化、国际化双语教师

(二)共建共享联盟人力资源和教育资源

(三)服务支持联盟会员建设发展

(四)组织开展联盟会议和活动

(五)创立创建国际课程双语教学资料室和数字资源平台

三、联盟组织

中国双语教师网络联盟由长春师范学院双语教育研究院发起创立,由国内各级各类国际学校、国际部、国际课程中心、剑桥中心、双语学校、外国语学校等学校及教师组成的网络联盟,旨在创建“多样合作、资源共享、服务教育、共同发展”的双语教师教育共同体。中国双语教师网络联盟秘书处设于长春师范学院双语教育研究院,联盟网站由长春师范学院双语教育研究院建立、管理和提供技术支持。

四、联盟成员

联盟成员包括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和个人会员四个部分。其中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由国际学校或国际教育集团、校内国际部、双语学校、外国语学校、国际教育研究机构等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应的审批成为正式的联盟成员;个人会员由上述单位或其他单位的教师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应的审批成为正式的联盟成员。

(一)联盟年费

根据联盟会议承办和主办单位组织会议开支收取一定费用。

(二)申请材料

1. 申请成为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的相关单位需要向联盟秘书处提交的材料有:办学资质或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办学规模与特色说明、发展规划说明、近几年办学成就综述等材料。

2. 申请成为个人会员的相关人员需要向联盟秘书处提供的材料有: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讲课程、主要教学成果或理论研究成果等。

3. 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每2年更新一次,数量视当年情况而定。

(三)会员/单位权责

1. 常务理事单位

(1)遵从联盟章程。

(2)可针对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进行定向培养的宣传。

(3)最优先招聘实习生和毕业生。

(4)参加常务理事单位会议,参加《国际教育教师素质标准》修订会议。

(5)联盟网站免费宣传,指定本单位通讯员。

(6)承办联盟相关活动、比赛、会议等。

(7)为在校双语学生定向安排课程导师。

(8)派代表参加联盟各项会议、活动、比赛等。

(9)可根据常务理事单位用人数量和要求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为常务理事单位定向培养双语师资。

(10)可参与长师相关的双语教研项目、教材编写、师资培养(培训)等相关教研教学活动。

(11)可推荐优秀教师,成为长师特聘讲师,指导校内定向培养学员。

(12)可通过联盟秘书处,招聘优秀的在职国际课程双语教师。

2. 理事单位

(1)遵从联盟章程。

(2)可针对在校二、三年级学生进行招聘宣传。

(3)优先招聘实习生和毕业生。

(4)派代表参加联盟各项会议、活动、比赛等。

(5)联盟网站免费宣传,指定本单位通讯员。

3. 会员单位

(1)遵从联盟章程。

(2)参加实习生与毕业生双选会。

(3)派代表参加联盟会议。

4. 个人会员

(1)遵从联盟章程。

(2)免费分享联盟教学资源与招聘信息。

(3)免费参加联盟会议、活动、比赛等。

五、关于联盟会议

“双语师资双选会”由长春师范学院主办,每年4月或5月份在长春师范学院举办。联盟年会每一年或两年举办一次,由常务理事单位申请承办或协办,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承办单位由上一届联盟会议中常务理事单位共同商议决定。联盟其他与国际课程、国际教育相关的比赛、活动等由理事单位或常务理事单位申请承办,可不定期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承办单位由上一届联盟会议中常务理事单位共同商议决定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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