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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及党总支(分党委)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实施办法

时间:[2018-12-24]  来源: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向基层延伸,构建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每个师生党支部都有人经常联系、及时指导,帮助党支部研究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师生党支部、取得实际成效。

二、联系原则

学校党委常委及党员校领导联系1个教师党支部、1个机关党支部,党总支(分党委)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个党支部,确保每个师生党支部均有人联系。如联系人工作调整或党支部设置发生变化,党委组织部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主要任务

1. 指导党支部加强支委班子建设,切实帮助党支部书记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推进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2. 了解、掌握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督导党支部根据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党总支(分党委)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工作任务。

3. 帮助党支部查找和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帮助联系党支部解决实际问题。

4. 听取党员关于学校党建工作和党支部建设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帮助党员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 指导、监督党支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做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6. 指导党支部及时总结、宣传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提升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

四、有关要求

1. 联系人要每年不少于2次深入所联系的党支部进行督查调研和现场指导,全面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党支部的重点难点问题。

2. 联系人要不定期参加或指导党支部的学习活动。

3. 党支部要积极主动同联系人沟通,认真负责地向联系人反映真实情况,确保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4. 党支部在开展重要活动前,应征求联系人意见并邀请其参加,如联系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在事后及时向联系人报告情况。

5. 党支部要做好各项联系活动的记录,并在年终总结工作成效。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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