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各院(部、所):
按照 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研工作计划进度,将于近期集中时间组织开展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及范围
1.验收时间 :2017年 7月。
2.验收范围:
(1)2014+2015年度, 已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的终止时间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不含专项)。
(2)2013年度以往,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项目。
(3)本次验收之后,不再受理2013年度(含2013年度)以前项目的验收申请。
二、材料要求
1.各部门报送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
符合验收范围项目的负责人,请按“吉林省教育厅结项要求及注意事项”的规定准备好相关验收材料,由部门科研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科研秘书统一于6月21日下班前将本部门“吉林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文理分开)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项目科邮箱:ccsykycxmk@163.com,纸质版汇总表经部门主管科研领导签字,盖部门公章后报到科研处。
2.申请验收项目的负责人应提交的材料
纸质版材料:
(1)成果验收报告书,(一式五份)A4纸打印左侧订书器装订即可。
(2)验收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验收报告、佐证材料扫描件), (一式五份),要求合订成册。
成果验收报告书和验收材料的电子版,请科研秘书以一个教师一个文件夹的形式(以教师姓名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ccsykycxmk@163.com,文理电子版分开,并注明“XX部门教育厅结项材料汇总”字样。纸质版材料于6月23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86168716
邮箱:ccsykycxmk@163.com
科研处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