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按照长会联字【2017】2号关于开展长春市教科文卫体系统“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长春市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德标兵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评选活动,在长春市及外五县范围内共评选出师德标兵60人,我校限报1人;
二、推荐人员要符合长会联字【2017】2号通知相关要求,事迹突出,有竞争力;
三、推荐人员不能为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校级)和获得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以上荣誉者;
四、我校将从推荐人员中择优向上级工会上报1人参加市级评选;
五、各单位按长会联字【2017】2号通知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填报师德标兵推荐表,于2017年3月29日前上报纸质版(交至办公楼1213室)及电子版(发送至895430993@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长会联字【2017】2号文件及长春市教科文卫体系统师德标兵推荐表
长春师范大学工会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