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学会《吉林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十三五” 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 2017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会发﹝2016﹞38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此次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和要求:
申请人可依据《吉林省教育学会“十三五”科研规划课题指南》(附件1)的研究范围和研究方向,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和选题,也可以不受《指南》内容的限制,自拟选题。选题时应结合实际,切忌题目空泛、过大,脱离教育教学实践或简单重复。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要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遵守学术规范和课题管理的相关要求,有能力把握和统筹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成人员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团队精神,能够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2.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结题后方可申报下一项课题。
3.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至4年。
4.课题成果要求:须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的省级论文1篇以上(或专著1部以上)。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经发现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获准立项的无效。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吉林省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表》及《吉林省教育学会十三五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3)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391759252@qq.com 。
2.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
3.电子版申报表及汇总表需命名为课题主持人姓名。
4.联 系 人:潘 琰;
办公电话:86168857
电子邮箱:391759252@qq.com;
办公地点:教学综合楼1101办公室。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参考目录》
2.《吉林省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表》
3.《吉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2016年11月23日
主题词:课题 申报 通知
长春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