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为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立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各部门组织本部门研究生教研课题的申报与初审工作;
2.各部门将推荐课题进行排序,推荐的校级重大课题至多1项、重点课题至多2项,并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研究生教研课题进行评审,评审出校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选题范围
课题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但不限于《2017年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参考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由申请者自定。
三、立项要求
1.申报项目研究内容应为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相关内容;
2.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应有相应的保证;
3.已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申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申报立项。
4.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校级重大、重点课题的主持人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申请者不能同时申报两个课题,成员不得同时参与3个及以上课题。
四、申报材料
1.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
2.推荐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五、申报书填写具体要求
1.课题组成员限定在8人以内(含主持人)。
2.本年度研究生教研课题立项研究时间原则上自2017年6月起计算,一般课题应在2年内结题,重点课题和重大课题应在3年内结题(以上均包含理论研究时间和实践研究时间)。
3.预期成果须明确填写: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省级教研论文1篇;重点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重大课题至少公开发表以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核心期刊教研论文1篇,并提供相应的实验样本。
六、申报时间:
各部门于2017年6月23日前,统一将推荐课题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见附件3)和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见附件2)报到研究生院培养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学院名称+姓名+汇总表/申报书”发送至邮箱ccsfuyjs087@163.com)
联 系 人:王娜 王麒麟
办公电话:86168087
办公地点:教学综合楼914室
附件:
1. 2017年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推荐课题汇总表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