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
根据“吉教学〔2017〕14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6]12号)文件精神,根据新时期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指导理论研究水平。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后启动了2018年省教育厅“十三五”科技与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申报工作。再接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选题方向应遵循2018年度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选题指南”或自拟与“选题指南”相近题目。选题应根据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立足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领域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吉林省“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战略布局,适应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新要求,重点支持与我省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就业创业课题,鼓励高校围绕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价与监测,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毕业生就业管理及信息化等领域开展研究。
二、项目申报人员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18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作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 将申报书(见附件2)和盲审表(见附件2)用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8份,并同时上报本部门项目申报书、盲审表电子文档。
文件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就业创业专项-申报书,申报人姓名-就业创业专项-盲审表。这两个文件放在名为“申报人姓名-就业创业专项”的文件夹内。
2. 各部门科研秘书统一将本部门的项目申请书和盲审表(各一式8份)收齐后,连同汇总表(一式一份)上报科研处921室,并同时上报申请书、盲审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科邮箱:ccsykycxmk@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2017 年 6 月5 日(星期一)上午11点之前(鉴于此期间我校的特殊情况,请申报人务必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 教育厅要求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三项,且不属于同一研究方向,所以科研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择优推荐工作。
科研处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