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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长春师范大学首届“杏坛名师”和“杏坛精英”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17]  来源:教务处

关于评选长春师范大学首届“杏坛名师”和“杏坛精英”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精神,大力开展教学建设与改革,鼓励学院重视教学,保障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学校决定根据《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实施办法》(长师校字〔2017〕17号)(附件1)的文件精神,评选长春师范大学首届“杏坛名师”和“杏坛精英”。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按照《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进行选拔、推荐。

2.参评人员业绩成果取得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3.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重点表彰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教学投入大,教学水平高,教学成效显著的优秀教师,进而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推荐要求

1.推荐范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2.推荐名额:详见“长春师范大学首届‘杏坛红烛’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成立由5—9人组成的“杏坛红烛”奖励计划评审小组,由学院院长、党总支(分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要求覆盖参评人员专业。按照《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步评审,同等条件下,教学一线普通教师优先。按推荐名额确定人选后在学院网站和宣传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7月22前向学校报送推荐人选名单。

各学院在初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师德表现、教学业绩等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在学校网站主页公示五天。(7月24日—8月4日期间)。

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从参评人员所授课程中抽取10个题目作为备选讲课内容,由学院联系人告知参评人员。请各学院及时关注申报材料公示结果,并请学院联系人和参评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进行评审(8月28日—9月3日),申报材料在学校公示无异议的参评人员此时间段内必须在长春,若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1)组织专家审核近两年的教学档案材料,包括:听课记录、教学进度表、教案、试卷及相关材料;

(2)聘请校外专家集中听课,听课内容从备选的10个题目中随机抽取,听课时间为15分钟,并对讲课情况进行评价;

(3)校评选委员会依据评审专家意见,评选出首届“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拟入选人员。

4.评选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予以公布。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各学院请于7月18日下班前将《学院“杏坛红烛”奖励计划评审安排》(附件3)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学院推荐人选根据推荐层次填写《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杏坛名师”人选申报表》(附件4)、《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杏坛精英”人选申报表》(附件5),一式七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相关成果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按照《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推荐人选申报佐证材料册》(附件6)中的目录顺序装订,一式两份。

3.学院推荐人选将近两年(2015、2016年)的教学档案材料(包括:听课记录、教学进度表、教案、试卷及相关材料)装在档案袋中,在档案袋封皮上填写参评人及档案材料相关信息。

4.学院推荐人选需提供2016-2017学年主讲的1门课程的教学进度表,由学校抽取10个集中听课环节选题题目。

5.各学院填写《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7)一式两份,由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学院推荐人选相关材料(包括申报表、佐证材料册、教学档案材料)统一用档案箱盛装,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各学院推荐人选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2日,电子版申报表和汇总表发送至电子邮箱:391759252@qq.com。

6.申报材料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参评人员需提供学校抽取的10个讲课选题的电子教案及PPT电子课件。电子教案和PPT课件均以“参评人-选题序号”进行命名,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并以参评人姓名命名,于8月2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391759252@qq.com。

联系人:潘琰

联系电话:86168857、13504471160

附件:

1.《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2.《长春师范大学首届‘杏坛红烛’奖励计划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学院“杏坛红烛”奖励计划评审安排》

4.《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杏坛名师”人选申报表

5.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杏坛精英”人选申报表

6.《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推荐人选申报佐证材料册

7.《长春师范大学“杏坛红烛”奖励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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