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一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一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吉教会字[2017]24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此次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奖范围
本次评奖设著作类、论文类两个奖项。凡在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仅限中小学校本研究作品)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2人以上的研究成果应由第一作者申报,最多限报2人。
(二)论文字数应不少于1500字。
(三)作品必须是原创,引用率不得超过30%。如发现有抄袭剽窃行为,即取消申报者获奖资格,3年内不允许参加省学会的科研成果评奖,并通报推荐单位。
(四)在相当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不能申报本次评奖。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一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1份;著作类成果提供原件1份(概不退还),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复印件1份(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等);成果获奖、转载、被采用或推广情况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
申报表、成果复印件、佐证材料,按由上至下的顺序装订在一起,左侧装订,一式一份。
注:申报表中的“成果类型”一栏请选填“论文类”或“著作类”;“研究类别”一栏请按“研究类别-学科(研究方向)”格式进行填写(如:“B文科-语文”),具体研究类别以及学科(研究方向)严格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填写:
A综合:教育综合改革、区域均衡发展、区域整体改革、现代学校制度,学校管理、特色建设、评价测量、教学模式研究、课程研究、校长职业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社团活动、文化建设、民办教育等。
B文科:语文、历史、政治、社会、思品、地理、英语等。
C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技、信息技术等。
D其它:校本课程、地方课程、活动课程,心理健康、体育、音乐、美术、书法,家庭教育、校外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学生特长教育、安全教育等。
(二)填写《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一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1759252@qq.com。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7月17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 琰;
办公电话:86168857;
电子邮箱:391759252@qq.com;
办公地点:教学综合楼11楼 1101办公室F1办公卡位。
附件:1.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一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
2.吉林省教育学会第十一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登记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7月10日